2025年07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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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处资产整体公开拍卖

包头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在包头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公开披露15处资产整体公开拍卖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公司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一、转让(拍卖)标的详细情况、挂牌价格以资产明细为准。

                          15处资产明细表
序号坐落位置资产类型
(房产、土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价
(万元)
                              合计5950.623846.94
1包头市青山区富强南金苑小区商店-9底店商铺373.88523.43 
2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14号街坊甲10栋五单元房产1022.44623.69 
3土右旗振华大街商铺112.575.60 
4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42号 青宾物业房产946.18633.94
5钢铁大街8号华贸大厦房产2875.121,581.32 
6钢铁大街8号华贸大厦地下车位(10个)车位10个100.00 
7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11房产63.7331.73
8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12房产70.3135.01
9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13房产68.9434.33
10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14房产68.9434.33
11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15房产59.9829.86
12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39房产73.1336.41
13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40房产71.1735.44
14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41房产71.1735.44
15民族东路南段翰林公寓四层442房产73.1336.41
挂牌价格:3846.94万元

二、公告(报名)期限及成交方式

公告期限: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

公告期限内均可接受意向受让方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公告期满,若只有一家报名,直接协议按底价成交;如果有两家及以上报名者,由包头拍卖行通过包头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网络竞价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 10:10。

三、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2)具备支付该项目交易价款的资金实力。

(3)本项目接受授权委托受让,意向受让方可共同授权委托同一被委托人整体受让,按房产现状分别办理房屋产权证。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受让:

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

(2)法人受让:

须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

(3)授权委托受让:

委托人是法人的须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受让申请书》;委托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受让申请书》。

五、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设定:100万元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6月25日17:00前将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成交后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交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收款账户名称: 包头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银行账号: 472900896510000

     联行号: 308192036037

六、与转让(拍卖)相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房产以实际勘验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对公告中房产的价格及一切实际情况完全接受并自愿承担房产受让后的交易风险(包括过户和房产证的办理)。意向受让方应与当地国土、规划、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风险与包头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无关。勘验联系人:薛飞18697402389

2、意向受让方了解和自行承担水、电、暖、物业欠缴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标的转让,房产过户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相关方各自承担。

4、授权委托受让的,受让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以房产证实际面积为准。

七、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薛飞 18697402389

报名地址:包头正信集团10楼,包头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

      2、《授权委托受让申请书》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表(拍卖行).docx

              

包头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