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嘉源商贸公司厂房公开出租 | ||
| 项目编号 | N0264FCZZ250586 | 产权子类型 及竞价链接 | 房产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10-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0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
| 标的 概况 | 房产标的:坐落包头市青山区兴业路与新工路交叉口东南(内蒙古嘉源商贸公司厂房),基本属性:房产类型:厂房,使用期限5年,租赁建筑面积约(㎡)9829.80,租金支付方式按年一次性支付,承租押金:承租押金以合同为准,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是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061618.4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9-30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德众资产评估事务所 | ||
| 租金底价(元) | 1061618.40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嘉源商贸有限公司 |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并由贵公司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厂房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厂房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厂房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贵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城投公司2025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特别 | 1、该项目标的评估报告评估面积为11741.4㎡,根据出租方情况所需占用该厂房部分面积存放设施设备,实际可承租面积为9829.8㎡,承租年租金计算方式为:实际可承租面积*评估单价(元/㎡·月)*12月。2、最终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我公司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3、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承租意向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正反面和《承租意向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票、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年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犯罪记录或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 |
| 标的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 3.签订《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后,最终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厂房租赁定金合同》,待出租方对厂房装修改造完成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定金租赁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承租方支付上述费用后,出租方与承租方正式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后并办理完毕房屋移。出租方和承租方交接完毕后根据厂房租赁合同将第一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房屋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采暖、卫生、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6.承租方在资产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资产整体或部分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押金并无条件收回资产。 7.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10-24 09:00:00 至 2025-11-06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6369.71元,截至时间2025-11-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我公司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f、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3、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或押金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价款,若服务价款不足需再补齐;若竞租不成功,我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10-24 09:00:00-2025-11-07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 服务费 | 竞价成交收取承租方承租金额1%的服务费,协议成交收取承租方承租金额0.6%的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承租意向申请书.docx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 咨询电话 | 15304729410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 咨询地址 | 正信集团10楼 | |
| 勘验联系人 | 纪惠文 | |
| 咨询电话 | 15149375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