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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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两台罚没车辆公开处置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公开披露以下车辆转让信息,请有意者到我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一、车辆基本信息

序号

厂牌型号

车辆号牌

车辆类型

登记日期

年检至

挂牌价(元)

自由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1月7日)

型  号

排量

手挡/自动挡

1

奥迪FV7301TFATG

2.4

自动

蒙B50566

小客

2012.4.20

2018.4.30

100000.00

10:00

2

奥迪FV7203TFCVTG

2.0

自动

蒙GCC666

小客

2009.9.15

2020.9.30

48000.00

10:10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6日。

评估机构:包头市惠友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注意:

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车辆勘验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电话提前预约。 车辆勘验联系人:刘女士13474820614、柴先生15661510215、康先生18647286093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申请报名资格,首次申请账户请与包头产权交易中心联系,请勿自行注册。 *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最终受让方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提车手续时务必携带《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动态报价须知》、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

二、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过户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包含事故车辆),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3%支付),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过户,如无法过户,须由受让人交有资质报废机构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委托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拆解注销、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须在提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在提车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报废手续。

6、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7、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8、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0000.00元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

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过户证明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中心核实车辆过户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过户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四、动态报价须知

一、本须知依据《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实物资产交易规则》和《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制定。

二、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使用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系统——权益互联综合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权益互联”,https://www.qyhl.com.cn/),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权益互联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三、您参加本次动态报价活动,应当知悉并遵守产权交易规则,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四、本次动态报价采用“保证金交易制”,保证金规则: 保证金交纳金额不得低于一万元人民币且应为万元的整数倍。在保证金充足的前提下,可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竞价。保证金不足时,应以万元整数倍追加交纳,补足后方可进行竞价。保证金不用于抵扣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如果您成为受让方,您需另行支付上述款项。您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参与本专场竞价项目的保证,用于竞价项目的履约担保,履约义务在竞价项目披露信息中予以列示。若您发生违约,转让方和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您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中止您在权益互联的竞价资格,追究违约责任。

五、您取得报价资格的程序如下:

1、在权益互联进行注册;

2、在权益互联——个人中心——认证中心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录入;

3、进入任意标的详情页面,点击“参与报价”按钮,同意本须知并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动态报价承诺函(适用于“综合资产动态报价专场竞价项目”)》;

4、在线交纳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保证金后获得报价资格,即可参与报价。

六、您应于动态报价活动开始前,登录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或权益互联https://www.qyhl.com.cn/)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根据网站公告的信息,完成本专场交易标的现场踏勘。

七、权益互联平台上展示的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系根据转让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发布,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对此您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八、本次动态报价活动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您应对交易标的进行踏勘。您一经报价,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您认可并同意:您参与竞买的交易标的均为非标准化产品,您一旦竞价成功成为受让方,则不得以不了解动态报价方式或不了解交易标的为由拒绝受让或拒绝付款,也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货。本项目交易标的不适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有关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九、本次动态报价标的信息详情详见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

十、本次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1、自由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在此期间,您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您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本次动态报价活动的受让方。

十一、动态报价加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您的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十二、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受让方将收到权益互联定向发送成交通知的手机短信,或通过权益互联账户查看成交记录。受让方应按照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披露要求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及其他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后办理资产交割等事宜。

十三、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构成违约。包头产权交易中心、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保证金,违约方须向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交纳本次动态报价中受让方及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根据转让方的申请再次组织该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组织本标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包头产权交易中心、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十四、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应根据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披露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交割,超过交割期限仍未提取标的,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可能出现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拆除、运输、清理现场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交割的,将视为受让方违约,丧失竞买资格,保证金将被扣除。

因转让方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资产不能交割的,经过受让方申请,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核实后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退还受让方。

十五、

若您竞价成功,在完成竞得标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及交割等手续办理后,可选择继续竞买本专场其他项目或申请退还保证金。

若您未竞价成功且无任何当前最高报价,可点击“退保证金”按钮,申请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退还,您需登录权益互联账户进行退还保证金申请,经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至您原支付银行账户。

十六、您若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有权确认报价无效,取消您在权益互联的竞价资格,并扣除您交纳的保证金,保留对您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七、您应对您参与动态报价的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动态报价系统,在系统中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本人负责。

十八、因您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及动态报价系统发布的动态报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3、由于您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4、由于您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动态报价活动的时间以动态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九、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公示。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时将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日的自由报价,且本项目交易标的累计的自由报价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