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7-2018年度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产权类)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内政发〔2017〕6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发布《2017-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须进入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二、各级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卫生计生、国资、电力等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列入《目录》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