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农牧局依据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精神,对青山区大青山南坡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过程中剩余的土石料,委托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广泛招选受让方,详情如下:
一、项目编号:QSNMJ-TSL-2021-01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征信网可查询)
2、本次土石料的采购数量不得少于100万立方。
3、土石料优先用于重大公共项目。
4、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与转让方签订《土石料预售合同》,并向包头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相应的预付款,即:100万立方交纳不少于1500万元。与转让方拟签订的《土石料预售合同》可经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查询。
三、石料的交割价格
石料的交割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不同规格的市场行情评估并经转受双方共同确认后执行,最终价款结算以石料实际交割数量为准。
四、报名(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6日—2021年2月1日
五、咨询方式
电话:刘女士13474820614 6862329。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5楼510办公室。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