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包头正信投资集团委托,对包头正信投资集团公开招选包头正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方事宜进行公开挂牌招选,详细情况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市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支持“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建设,特别要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与稀土资源优势转化,引导集聚各类资本和资源,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培育扶持拟上市后备企业。包头正信投资集团根据市政府批准,拟组建包头市政府所属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现诚招两家合作企业,与正信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包头正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挂牌方介绍
1、公司基本情况
正信集团是2015年7月由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出资成立的国有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集中监管的要求,公司出资人变更为包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包头市市直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包党发〔2019〕22号)精神组建了正信集团。截止2020年末,集团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100多亿元。
2、公司职能定位及未来发展
公司成立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全市重点项目筹集建设资金,组建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等业务。正信集团定位为以政府投资基金和融资性担保为主导,以资产处置拍卖、政府债务化解为两翼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搭建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及中小企业的合作桥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发展瓶颈;挖掘和发现我市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中的专精特优中小企业,培育和引导这些中小企业通过发展实现上市,精准和高效地发挥市政府对全市产业的引导和支持作用。积极开拓,全力推进化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合规做好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各项工作,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股权分配
最终选择2家合作方与包头正信集团公司合资成立包头正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2家机构合计持有合资公司股权不超过20%,其中一家持有11%,另一家持有9%。
本项目所指基金是指由市政府授权财政部门出资为主设立的市级综合性政府引导投资基金。
四、招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须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记录;实缴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登记备案资质,并派遣常驻专职管理人员。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团队成员包括产业、金融、财务、法律等复合型人才,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至少有5 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
5、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投资对象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和招商引资项目等增值服务能力。
6、基金核心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专业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有积极意愿参与包头市政府投资的各项基金,并且已募集或取得认缴出资意向规模达到拟设基金总规模50%,能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承诺函或意向函等材料的予以优先准入。
8、自觉执行政府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基金协议约定条款,及时报告投资运作情况。
9、有出色投资记录、行业排名在前30名的机构优先(具体参考清科、投中、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等第三方知名机构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近三年发布的相关行业排名)。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招选方式
本次招选投资合作方项目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投资合作方,由专家对意向投资合作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评议时间:2021年9月27日9:30。
评议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六、意向投资合作方报名、文件递交和保证金缴纳
1、 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下载综合评议文件。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00:00:00-2021年9月26日23:59:59,系统报名完成后将盖章的《合作意向申请书》送达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2、合作方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27日9:30,意向投资合作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合作方文件。合作方文件见公告附件下载。
3、递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注:逾期送达的合作方文件,将予以拒收。
4、报名须缴纳10万元保证金,成为最终合作方的,保证金抵作股份金额的一部分,具体金额以相关协议为准,未入选的,中心将在确定招选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意向投资合作方账户。
5、保证金支付形式: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汇入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已到账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
最终合作方按照股份金额的3.45%向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tggzyjy.cn)、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btcqjy.com)和e交易系统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13614727332、刘女士13474820614。
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5楼510室。
附件下载:综合评议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