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包府发〔2019〕13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